关于转发国家外文局《关于开展2013年资深翻译、一级翻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2013年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和《关于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外文局《关于开展2013年资深翻译、一级翻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2013年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和《关于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翻译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一级翻译、副译审资格的,凡当年已达到离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得申报;申报资深翻译、译审资格的,除已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外,当年已达到离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准备相应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按要求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由上级单位人事部门向我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由我处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送评(联系人:孙老师、童老师,联系电话:23110181、23110180)。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3年4月 相关文件链接: 关于开展2013年资深翻译、一级翻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3年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