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流程只针对我校2013届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体如下:
1、学生填写“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表格可从就业网下载或到学校学生就业中心领取);
2、学生携带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表到学校教务处盖章(公共服务中心二楼201室41号窗口,具体见教务处公告:关于针对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办理“学习成绩评定”相关事宜的通知);
3、学生携带填写完整并加盖了教务处公章的个人信息表原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的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材料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4、学生将申报所需的所有材料交用人单位;
材料包括:个人信息表、推荐表、协议书(第四联即黄色联)、成绩单等原件、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的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若是自主创业学生或是拥有专利的学生需提供相关材料);
5、用人单位登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firstjob.com.cn)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填报信息并完成后续申报过程。
以上提及的获奖证书、自主创业和专利等材料、用人单位后续申报流程见附件。
2013届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联系方式:
地址:学生处207室(军工路580号校门入)
电话:55272563/55277204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3月13日
附件:
获奖证书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荣誉: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2、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以上奖项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
其他材料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在本市出资创办企业(不含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和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自主创业证》(自主创业证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申请)复印件(验原件),以及企业经营状况证明材料;
2、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该材料请毕业生携带专利证书原件至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后续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登录就业信息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初审机构。
2、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工作人员带好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相应初审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3、相关初审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受理。
4、其他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尚无相对应初审机构等)可登录就业信息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携相关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