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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面向2014年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事业单位队伍结构,健全人才储备机制,满足社会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拟面向2014年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宁波市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宁波大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者不限生源,委培生、定向生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有志于从事基层事业工作,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思维;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招聘条件;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2013年12月18日,武汉理工大学东院大学生活动中心5楼(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
2013年12月20日,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铁生馆300号(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2013年12月23日,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职业生涯辅导室(杭州市浙大路38号)。
报名具体时间统一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2:30,各报名点具体场所详见所在学校大门口指示牌。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及时公告。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余姚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须提供以下材料:由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研究生除外)、获得的各种奖励、资格、荣誉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原籍户口簿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对报名资料进行全面审核,择优确定面试对象,并于当日20:00时前,电话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二)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1、面试:在各报名点于报名次日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习能力、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思维、专业技术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评委组根据应聘者面试情况,采取量化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各地面试全部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汇总面试情况,根据面试成绩和面试合格人数,决定是否核减招聘指标和各岗位入闱笔试人员的比例,并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笔试对象。
2、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逻辑思维及写作等)或相关专业知识(临床岗位)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统一安排在余姚市区,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 = 面试成绩×50% + 笔试成绩×50%。
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的招聘岗位免于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经核减的按核减后指标,下同)以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先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教师岗位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入闱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将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四)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入闱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考察。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待高校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如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替补。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关招聘规定和具体要求等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包括以上层次。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所有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否则将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招聘期间请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二)参加面试、笔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对参加体检的人员将给予1000元的交通食宿补助。
(三)拟聘用人员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等聘用时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公告均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公布,对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招聘主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4-62712807、62722059(市人力社保局);0574-62713593(市委组织部);0574-62826219(市教育局);0574-62672605(市卫生局);投诉电话:0574-62720700(市纪委)。
(五)除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单位外,拟聘用人员将采取“统招统分”办法,由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单位的分配方案,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聘期,试聘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聘期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在试聘期满时,没有办理迁户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凡本次从事考试聘用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应聘者,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1、招聘计划。
2、余姚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