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航海学会《关于报送2011年全国海洋船舶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航海学会《关于报送2011年全国海洋船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航学发【2011】2号)转发给你们。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海洋船舶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凡当年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不得申报),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准备相应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按要求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向我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由我处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送评(联系人:孙薇蓉,联系电话:62748577-1479)。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1年1月27日 请点击打开链接 |